(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,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环境保护部、水利 部、农业部、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参与) 三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(一)提升源头控制能力。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,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实行贷款优先等措施。打造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,推广农社、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,支持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 品直销网点,推进商贸流通、供销、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为农服务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、农业部牵头,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、食品药品监管总 局、国家粮食局、国家邮政局、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参与) (三)发展农业新型业态。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,完善服务体系,引导新型经营主体 对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,健全标准体系和冷链物流体系,到“十三五”末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%。分类推进,融合发展。
发展节水农业,加快实施东 北节水增粮、西北节水增效、华北节水压采、南方节水减排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,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。强化农业执法 监管能力建设。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,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管理信息平台,建立省级监管指挥调度中心和县级追溯点。(二)基本原则。根据各地实际,探索将粮食生产功能区、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“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基本稳定,化肥、农药使用量 零增长,畜禽粪便、农作物秸秆、农膜资源化利用”等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。(农业部牵头,中央组织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土 资源部、水利部、商务部、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) 四、强化法治保障 依法构建现代农业治理体系,加快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、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、完善农村基 本经营制度、保护集体与农民权益、保护农业资源环境等领域的立法修法工作。强化普法宣传,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贯彻农业法律知识,增强农村干部和农 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。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,改善执法条件,建设执法信息化平台和指挥中心,促进依法护农、依法兴农。
(农业部、国务院法制 办牵头,中央农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环境保护部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、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)。落实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生产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。(农业部牵头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参与) (二)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。鼓励以长期租赁、先租后让、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健身休闲项目建设用地。调减重金属污染区水稻种植面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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